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院所、企业:
凭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执行规划(试行)〉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有关要求,在前期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要的基础上,现发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选派前提
1.应为省内表高校院所正式或签定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在有关学术领域有肯定影响,对有关行业有深度钻研,拥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春秋通常在55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来诞生),国度级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优先支持“双链融合专员”、科技特派员、“高校理工科老师赴企业挂职实际打算”选派人员,以及企业已有意向的人选。
二、接管企业前提
1.应为安徽境内注册企业,不得为申报人及地点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应满足以下前提之一:企业为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幼企业、创新型中幼企业等。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以及近2年“两清零”企业。
三、“科技副总”申请及推荐
1.各高校院所组织本单元科研人员凭据自身现实,对照《安徽省“科技副总”需要汇总表》(附件1,会同企业具体需要表以电子版大局打包发送至高校院所),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后填写《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签定《合作和谈书》(附件3)。
2.“科技副总”以企业为主体申请,由企业向地点地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3.已有科研人员服务基础,但企业尚未纳入前期我厅征集的技术人才需要汇总表的,也可依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
4.“科技副总”尝试聘用造,聘期通常为2年,准则上每年在企衣粉计工作或提供服务功夫不少于3个月,到期后可沉新申请选派。统一人才准则上限报1家企业。
四、有关要求
各市科技局组织达成意向的接管企业、“科技副总”及派出单元签定三方《合作和谈书》,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盖章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电子邮箱(kjtrcc417 @163.com):
1.《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合作和谈书》(附件3);
3.《安徽省“科技副总”情况汇总表》(附件4);
4.“科技副总”人选身份证复印件,及地点单元聘用合一致人事关系证明资料;
5.企业交易牌照,有关资质及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证明资料。
联系人:科技人才服务处王瑛珏,0551-62655987
通讯地址:安徽省岳阳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417室
附件:1.安徽省“科技副总”需要汇总表(仅电子版发送至有关高校院所)
202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