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视注区)经信局(科经局),娄底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造作强国战术的沉要论说,落实市委、市当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造作名城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第一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凭据
《2024年度娄底市造作业智能化标杆示范引领专项行动打算》(安经信沉点〔2024〕20号)、《关于印发娄底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治理暂行法子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等文件要求。
二、申报沉点
(一)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资料两大千亿级主导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招商引资新投产企业等;
(二)设备造作、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膜塑料及刷业、生物医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等特色产业的县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幼企业、智能化刷新功效显著的存量企业等。
三、认定方式
依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四、申报前提
(一)申报项目须切合国度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且在我市境内执行,申报主体需在娄底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也可申报。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建设期应在2024年4月前竣工。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未产生安全出产变乱和环境变乱,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及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
(四)申报主体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除切合上述根基前提以表,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还应切合《娄底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治理暂行法子》有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组织切合前提的企业积极申报,择优推荐。统一企业只能申报市级智能工厂和市级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其中,已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智能工厂。在申报过程中,各地要当真做好申报领导、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请各地于5月20日前,将县区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资料(PDF版,不再受理纸质版)报至市经信局沉点项目办,可编纂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 @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束东来联系电话:0556-5514062。
附件:2024年第一批娄底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xls
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