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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永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工信局,各区工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经发局,安徽(永州)新型煤化工合成资料基地经发局:

为全面加强绿色造作系统建设,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凭据《永州市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及治理暂行法子》(淮工信节能〔2026〕6号,以下简称《暂行法子》)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永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提

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法子》根基前提和评价要求的造作业企业,纳入2026年度绿色工厂造就打算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申报认定法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依照《暂行法子》要求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汇报,向地点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准则上从绿色工厂造就库名单中组织推荐,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经充分征求本地生态环境、应急治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定见后,对切合要求的出具推荐定见,填写“2026年市级绿色造作名单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4月10日前连同企业评价汇报(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PDF和Word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公示颁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凭据评审了局,确定2026年市级绿色造作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颁布。

三、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依照“优当选优、宁缺毋滥”的准则,遴选确定本区域内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要高度器沉绿色工厂建设工作,执行分类领导、当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要加强本辖区绿色工厂的动态治理工作,发现不再切合绿色造作要求的企业实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于不再切合绿色工厂要求的企业予以布告撤销其资格。

联系人和电话:王志强马嘉伟,3198552

邮箱:hbjwjnb@ 163.com。

附件:1. 2026年永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2. 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汇报

3.永州市绿色工厂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及治理暂行法子

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3

永州市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及治理暂行法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加快推动造作业绿色化发展领导定见的执行定见》《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及治理暂行法子》《永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执行规划》等,进一步美满永州市绿色造作系统建设,打造绿色造作领兵力量,加快推动永州市造作业绿色化发展,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绿色工厂梯度造就纵向形成视注省、国度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造就机造;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带头园区内、供给链高低游企业建设绿色工厂的造就机造。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出产干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的企业,是绿色造作主题执行单元。

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想贯通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治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想贯通于企业产品设计、原资料采购、出产、运输、贮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置等全过程,实现供给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头供给链高低游工厂执行绿色造作的关键。

第三条? 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及治理遵循企业主体、当局疏导、尺度引领的准则,以绿色工厂造就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造就为带头,疏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发企业绿色造作的内活泼力,阐扬绿色造作标杆引领带作为用,推动行业、集群、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掌管市内绿色工厂梯度造就工作的两全领导和监督治理,遴选颁布市级绿色工厂名单,择优推荐国度级、省级绿色造作参评名单,推动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凭据本法子掌管本地域绿色造作名单的造就、治理和推荐工作。

第二章? 造就前提及治理要求

第五条? 绿色工厂造就对象该当切合下列前提:

(一)依法设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元,且注册地在永州市行政区域领域内,从事现实出产的造作型企业;

(二)切合绿色工厂有关尺度、政策要求。

第六条? 绿色工业园区造就对象该当切合下列前提:

(一)在永州市内拥有法定天堑和领域、具备统一治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造作和能源供给为重要职能,工业增长值占比超过50%;

(二)颁布园区绿色工厂造就打算,组织园区内企业发展绿色工厂建设;

(三)切合绿色工业园区有关尺度、政策要求。

第七条? 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造就对象该当切合下列前提:

(一)注册地在永州市行政区域领域内,依法设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元,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齐全、绿色供给链治理基础好、在产业链阐扬主导作用,积极建设绿色工厂;

(二)造订供给商绿色工厂造就打算,推动供给商发展绿色工厂建设;

(三)切合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有关尺度、政策要求。

第八条?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绿色工厂创建尺度清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的行业依拍照应尺度进行评价,不在清单领域的行业凭据《绿色工厂评价公例》(GB/T 36132-2025)进行评价。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凭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进行评价,推荐的园区应为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评价要求。国度层面已颁布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行业指标系统的依照指标系统进行评价,未颁布行业指标系统的凭据《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评价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进行评价。

第九条?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造作名单:

(一)未正常经谋出产的(工商注销、陆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治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产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传染等变乱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誉中国”、“信誉安徽”和“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造作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有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沉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实现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条? 参加绿色造作评价机构应满足以下根基前提和要求:

(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元、行业协会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发展评价工作的办公前提,熟悉绿色造作有关政策和尺度规范,拥有发展有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凭据国度有关司法律规、政策尺度和本法子发展工作并对评价汇报掌管,接受监督。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誉纪录。

(四)参加国度级、省级绿色造作单元评价的第三方机构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创建准则及认定法式

第十一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掌管组织市级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准则上每年组织不超过两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布申报通知,依照“依标评价、择优遴选”准则,经划定法式评审后应达到相应尺度要求。

第十二条?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将本辖区具备造就前提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造就对象,造订造就打算,疏导和支持造就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有关尺度要求,执行绿色化刷新升级,持续美满绿色造作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园区依照自愿准则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发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汇报。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工作流程及汇报编写模板依照有关划定执行。采取自评价方式的,申报单元对自评价汇报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对所出具评价汇报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

第十四条?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掌管对本地域申报单元进行初审,通过征求本地生态环境、应急治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定见或网上查问等方式,核实申报单元近三年有无本细则第九条划定的不容脾气景,将切合申报前提、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单元择优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评审。准则上各县区推荐的国度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蹬爪先纳入造就库。

第十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对各县、区推荐的绿色工厂名单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发展示场核查,择优确定年度市级绿色工厂公示名单报请局党组会议钻研,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颁布今年度市级绿色工厂名单。

第十六条? 申报国度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组织发展,申报国度级绿色工厂准则上应为省级绿色工厂,申报省级级绿色工厂准则上应为市级绿色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对各县、区推荐的绿色造作名单进行初审,视情况组织发展示场核查,择优确定年度国度级、省级绿色造作推荐名单后按法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四章? 动态治理

第十七条? 各层级绿色造作名单尝试动态跟踪治理。已纳入国度、省、市级绿色造作名单的单元按要求每年在规按功夫内通过治理平台填报动态治理表,上报年度绿色造作关键指标情况。

第十八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造作单元的领导和治理,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对创建功效持续跟踪和钻研分析,发现存在沉大及以上出产安全和质量变乱、Ⅱ级(沉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传染事务的实时上报,经核实有关情况后,实时从各层面绿色造作名单中移出并进行布告。

第十九条? 市级绿色造作名单中的企业存在以下情景之一的,在颁布年度名单时予以除名并进行布告:

(一)第九条中所提到情况;

(二)拒不按时填报动态治理表;

(三)所提交资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

(四)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绿色造作名单。

产生沉大及以上出产安全和质量变乱、Ⅱ级(沉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传染事务的,实时从各层面名单移出并进行布告。

第二十条? 市级绿色造作名单单元因投资、并购、治理或其他原因造成现实出产经营领域、出产地址或组织天堑与列入绿色造作名单时相比产生沉大调换的,应实时申请再评价,提交建改后的评价汇报,经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再评价资料进行审核,不再切合尺度要求的按法式移闻名单,并在颁布年度市级绿色造作名单时予以布告和调换。

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幼我可针对绿色造作单元和第三方机构有关信息真实性、正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地点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资料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举报内容,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实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存在所举报问题的,视情节轻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要求从绿色造作名单移出或将第三方机构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 配套机造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认定颁布的绿色造作单元遵循有关文件赐与政策支持,结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刷新、专项资金申请、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工厂名单企业赐与沉点支持;⒄孤躺熳饔泄爻叨群偷湫途樾,加强绿色造作单元造就。

第二十三条? 参加本市绿色造作系统梯度造就的第三方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专业人员造就,自动向造就对象宣贯绿色造作有关理想和要求,推广先进成熟经验和技术,深刻挖掘绿色发展工作亮点和潜在改进空间,提出合理化提升建议,跟踪造就对象绿色发展过程的需要,提供绿色造作系统解决规划和持续性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应积极通过公开渠路展示宣传绿色造作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依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划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阐扬先进示范引领带作为用。激励绿色工厂假造绿色低碳发展汇报,绿色工业园区造订绿色工厂支持政策,绿色供给链治理企业加大绿色工厂产品采购力度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法子由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掌管诠释。

第二十六条? 本治理法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国度、省有新划定的从其新规,原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布的《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治理暂行法子》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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